性骚扰来得微妙,而且可能发生在熟悉的场域中,比如说学校、职场甚至是家庭。唐山暴力事件深究一下,不仅仅只是黑恶势力作祟,也是建立在性别权力不平等之上的暴力事件,该事件发酵一周,整个互联网都吵得沸反盈天。
6月20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住院两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前两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针对被害人损伤程度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很多人并不是非常理解为何看起来严重却是轻伤,其实司法鉴定意义上的“轻伤”,和我们普通人以为的轻伤级别是不同的,在司法领域,轻伤二级已经很严重,单就陈某志、陈某亮等人在烧烤店性骚扰、殴打女子的行为而言,这样的行径触犯了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为何看起来严重却是轻伤
那么,为何看起来严重却是轻伤?到底怎么去定义伤情呢?
根据最高法等五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内容来说,所谓的“轻伤”指的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当受害人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或者是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等,都属于二级轻伤。比如说出现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cm以上、肋骨骨折2处以上等情况,也都属于轻伤二级的认定范围。所以,并不是说“轻伤”就不严重。此次唐山打人事件的“轻伤”定义,已经很严重了。
警方科普如何定义伤情?
之所以会让大家产生质疑,主要是因为法律意义上的“轻微伤”、“轻伤”、“重伤”是根据法律需要而拟制的「法律概念」,而不是我们日常口语表达中的“轻”和“重”。法律上所谓的重伤指的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而本次唐山打人事件的受害人均不属于该情况,因此,该事件鉴定结果中关于轻伤的定义,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中度伤害”,需要理智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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